行业新闻
一、通知内容解读
1、支持重点小巨人数量2024-2026年,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三年支持超过3000家小巨人企业,数量和支持强度够大!)
2、支持内容/范围(1)“三新”“一强”(非常重要)a)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b)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c)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d)“一强”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2)地方经费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经费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5%3、奖补标准、资金分配及使用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其中,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30万以内)。
4、实施程序(1)名额分配到省:两部门统筹分配拟支持“小巨人”企业名额,地方组织企业申报。(2)申报条件要素:a)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b)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c)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d)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e)上一轮已获得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3)地方制定遴选标准并推荐企业: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考虑企业条件及推进计划,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遴选标准,遴选确定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4)地方编报方案: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将《实施方案》联合上报两部门,相关佐证材料留存备查。(5)工信部牵头组织审核:工信部牵头组织对各省份《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a)是否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
b)是否在上一轮支持政策中获得支持;
c)是否已公开发行股票;
d)是否符合重点领域要求;e)推进计划是否符合“三新”“一强”(包括是否聚焦“三新”“一强”,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清晰具体,是否具有强链补链稳链作用等)。并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剔除审核不通过企业后,按程序向社会公示,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名单。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审核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送至两部门备案,由工信部会同财政部予以批复。(6)实施推进:地方制定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实施。(7)地方绩效评价:
地方对企业推进计划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小巨人”企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8)工信部绩效评价、财政清算:
地方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年度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两部门,两部门组织抽查检查。对于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由有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落实整改。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实施期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价,财政部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财政奖补资金清算。
5、申报时间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7月31日前按程序联合上报。具体企业端申报截止时间需静待各地申报通知及细则。
6、其他要求(1)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地方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2)省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有关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奖补资金,不得自行分配,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3)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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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实施方案(模版)及附件分析
1、各省份申报方案主要包括:本省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开展情况、本省份推荐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情况、三、本省份保障措施等。此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参考《信息表》,结合本省份审核管理工作和专家评审需求,设计《XX 省份第 X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一并组织企业填报,无需报送两部门。
2、重点小巨人信息表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
(3)主导产品和产业链配套情况
(4)“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情况
(5)企业简介(2000字以内)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个可以追回资金的项目,部里每批次奖补资金会分两次下达到地方财政,一首一尾各50%(各300万),但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将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此外,部里资金一首一尾各50%(各300万)下达地方后,并不代表地方也按照一首一尾方式下达到企业。通知提出:地方需对企业推进计划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小巨人”企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且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年度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两部门。工信部于实施期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价,财政部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财政奖补资金清算。以上为通知及附件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申报,充分体现了自主性,需各省份自主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遴选标准,大家可静待当地遴选方案的发布(呼应开头,犹抱琵琶半遮面!)本文旨在分享本次重点小巨人的通知内容事项,非官方解读,仅供参考。如需交流,尤其是推进计划、投资额、可量化目标和成果等方面,欢迎留言或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