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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计秘〔2018〕422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单位申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程序
1.中央、省驻铜单位,市属单位纸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2.铜陵有色和铜化集团及所属企业 (税收在县区交纳的除外)纸质申报材料由有色技术中心和铜化技术中心统一集中报送,连同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3.其他单位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县区科技部门统一集中报送,连同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鉴于省政府《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明确要求,对于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科技重大专项、科技保险等项目,省、市(县)按1:1比例予以资助。 请各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及其他负责推荐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单位申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规。
二、第三方专业机构实质性审查
申报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补助、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助、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科技保险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单位在8月29日前,将所有涉及发票等复印件提交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发票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后,研究确定推荐的项目名单及金额,并于9月5日前反馈给申报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财务审核需要,可要求企业补充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一)申报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补助
1.提交财务相关凭证清单
(1)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7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原件);省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申请补助的,须提供孵化器出具的在孵企业证明材料(原件);新型研发机构申请补助的,须提供省科技厅批复及独立法人资质证明材料。
(2)企业仪器设备购置(或自制)清单表(样表参见《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申报须知》);
(3)企业自制仪器设备零部件购置清单(样表参见《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申报须知》);
(4)企业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不含税价)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合同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对应的企业记账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2、企业编制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申报须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交县区科技部门,县区科技部门9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科室。(铜陵有色和铜化集团及所属企业由集团公司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申报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助、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科技保险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
申报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助、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科技保险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单位按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定的发票金额,准备申报材料,于9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三、专家评审
申报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在9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研究确定推荐的项目材料在9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事项(申报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补助事项9月10日前)在9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通过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电话
计划成果科:2827931
高新科:2833433
农社科:2811777
政策法规科:2832753
产学研办:2826494
技术支持部:2828687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计秘〔2018〕422号)
2.2018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