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枞阳经科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全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8〕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年度高企申报工作。
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受理。2018年全市高企申报继续分两批次集中受理,第一批市受理截止时间4月25日(星期三),第二批市受理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企业先报送申请材料初稿,要求一式两份(胶印盖章),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后,根据企业所得税归口管理,将申请材料初稿分别转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进行涉税审核。经专家预评、税务审核后,企业重新报送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第一批正式材料提交时间5月23日前,初稿材料退回。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按照省通知申报材料清单编排,材料不得有缺项,胶印,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一页作封面,书脊注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企业名称、国税或地税(所得税主管部门)、正(副)本。申报系统电子材料在正式材料报送后提交,第一批不迟于5月23日,第二批不迟于8月15日。
三、申报系统激活。新认定企业须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络系统注册并经市局激活后方可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已注册的企业须完善注册信息(特别是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完成核心信息变更,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中“()”内内容不用填写),其中枞阳县区域内已注册企业,由于涉及区划调整,须撤销注册重新提交至市局激活。
四、申报登记备案。各申报企业须认真填写《201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确认表》(见附件),于3月底前发送至1320704494@qq.com邮箱,完成申报备案确认,并将此表抄送至所属县区科技部门。
五、税务部门审核。各申报企业要主动与所在县(园)区所得税主管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完成高企申报涉税审核工作,争取推荐支持。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 2833433
地 址:北京路科技大厦7楼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8〕47号,省申报通知网址链接:www.ahkjt.gov.cn/content/detail/5a7aba199c9a3bea4d95bb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