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皖经信消费函〔2017〕1215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粘胶纤维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7〕4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粘胶纤维企业申报行业规范公告工作。对企业申报的材料,我委将按照《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和《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4号)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对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公告。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督促现有粘胶纤维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加快技术改造,促进粘胶纤维行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请于10月15日前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程效春,电子邮箱:chengxc@ahjxw.gov.cn,联系电话:0551-62871825。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粘胶纤维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7〕4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粘胶纤维企业申报行业规范公告工作。对企业申报的材料,我委将按照《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和《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4号)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对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公告。
二、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督促现有粘胶纤维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加快技术改造,促进粘胶纤维行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请于10月15日前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程效春,电子邮箱:chengxc@ahjxw.gov.cn,联系电话:0551-62871825。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