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轻工、食品、纺织、医药、家电及消费电子等行业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符合《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各市申报“三品”示范企业具体名额见《各市“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3)等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负责本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请于2017年6月9日前,将上报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消费品工业处。
四、工作要求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根据申报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截止时间要求,组织好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程效春;联系电话:0551-62871825,邮箱:chengxc@ahjxw.gov.cn。
附件:userfiles/aa/file//附件1--3.doc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轻工、食品、纺织、医药、家电及消费电子等行业中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符合《安徽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各市申报“三品”示范企业具体名额见《各市“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3)等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负责本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请于2017年6月9日前,将上报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消费品工业处。
四、工作要求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根据申报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截止时间要求,组织好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程效春;联系电话:0551-62871825,邮箱:chengxc@ahjxw.gov.cn。
附件:userfiles/aa/file//附件1--3.doc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