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化提升行动。
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环节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创新生产方式和营销方式。利用“互联网+”,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推进专业空间众创、网络平台众创和大企业内部众创;推广研发设计、制造运维、知识内容和生活服务众包,推动企业参与线上线下生产流通分工;支持社会公共众扶、企业分享众扶和公众互助众扶。组织召开分行业的专精特新企业信息化建设交流会,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和成果,形成具有推广性、示范性的典型经验和解决方案,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
二、开展智慧集群建设行动。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通过基础设施、集群管理与服务、生产性服务等的智能化发展,集群主体与内外部创新链、供应链、服务链的互联互通,形成创新、协同、精益、开放、共享的产业生态体系,提升产业集群系统效率和竞争能力。 重点在30个省级示范产业集群专业镇开展“智慧集群”建设行动,依托航天云网等服务商调研确定智慧产业集群建设的标准,并组成专家服务团队,指导制订智慧集群建设方案,建成3-5个智慧集群。
三、开展安徽工业云服务中小企业行动。
为解决当前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较高的问题,以安徽工业云、“1+4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依托,引入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以及信息技术服务商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在研发、生产、管理、营销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在线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与分析等应用服务。开展工业云应用推广和创新服务活动,探索政府引导、工业企业、IT企业、服务机构协同合作的工作模式。
请各市、直管县认真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并于年底前报送工作推进总体情况。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化提升行动。
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环节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创新生产方式和营销方式。利用“互联网+”,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推进专业空间众创、网络平台众创和大企业内部众创;推广研发设计、制造运维、知识内容和生活服务众包,推动企业参与线上线下生产流通分工;支持社会公共众扶、企业分享众扶和公众互助众扶。组织召开分行业的专精特新企业信息化建设交流会,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和成果,形成具有推广性、示范性的典型经验和解决方案,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
二、开展智慧集群建设行动。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通过基础设施、集群管理与服务、生产性服务等的智能化发展,集群主体与内外部创新链、供应链、服务链的互联互通,形成创新、协同、精益、开放、共享的产业生态体系,提升产业集群系统效率和竞争能力。 重点在30个省级示范产业集群专业镇开展“智慧集群”建设行动,依托航天云网等服务商调研确定智慧产业集群建设的标准,并组成专家服务团队,指导制订智慧集群建设方案,建成3-5个智慧集群。
三、开展安徽工业云服务中小企业行动。
为解决当前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较高的问题,以安徽工业云、“1+4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依托,引入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以及信息技术服务商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在研发、生产、管理、营销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在线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与分析等应用服务。开展工业云应用推广和创新服务活动,探索政府引导、工业企业、IT企业、服务机构协同合作的工作模式。
请各市、直管县认真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并于年底前报送工作推进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