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精神,科技部于近日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等14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我省相关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此通知(国科发资〔2016〕305号)予以转发,详见(www.most.gov.cn),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 2016年10月21日8:00至11月18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省科技厅归口推荐处室。
(1)“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等12个重点专项推荐联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竺 坚 联系电话:0551-62610321
(2)“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等2个重点专项推荐联系处室: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联系人:查显胜 联系电话:0551-62654895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