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皖经信非煤〔2015〕301号
各市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我委组织对《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皖经信非煤〔2011〕 101号)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皖经信非煤〔2010〕240号)进行了合并、修改,制定了《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皖经信非煤〔2011〕101号)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皖经信非煤〔2010〕240号)同时废止。
各市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我委组织对《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皖经信非煤〔2011〕 101号)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皖经信非煤〔2010〕240号)进行了合并、修改,制定了《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皖经信非煤〔2011〕101号)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皖经信非煤〔2010〕24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