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施行2年多来,“安徽省”项下26个条目对我省扩大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开展《中西部目录》的修订工作。为做好我省条目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西部目录》是外商在我国中西部省(区、市)投资享受政策优惠的依据。属于《中西部目录》内条目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中西部目录》的修订是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的允许类或限制类条目调整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鼓励类,以扩大中西部地区鼓励类利用外资的范围,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6﹞950号)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拟列入《中西部目录》的产业条目。新增、修改和删除条目要按照《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条目说明》(详见附件3)要求填写,并详细说明理由。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形成书面修订意见于4月28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会商省商务厅等部门后,形成安徽省条目修订意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盛韦,联系电话:0551-62602743、62601470(传真),电子邮件:sjw-shengw@ahpc.gov.cn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安徽省条目.docx
附件3: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条目说明.docx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