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市认定机构初审,省认定办审核,拟对安徽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44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更名,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 议企业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部门: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苌韬 电话:0551-62653528,传真:0551-626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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