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2016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议计划,包括“大新专”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储备项目建议计划、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建议计划和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备选重点项目。为做好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围绕“十三五”规划,着力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着力实施一批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的重大产业类项目;围绕强基础补短板,着力实施一批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围绕促均等惠民生,着力实施一批社会事业类项目;围绕保环境防污染,着力实施一批生态环保类项目。按照省“大新专”项目四督四保协调推进办法,实行重点项目台帐管理,健全分层分级调度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二、编报要求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本地重点项目建议计划的审核、汇总和申报;跨地区、跨流域和省管项目建议计划,按照项目隶属关系,由省有关单位负责组织编报。
(一)“大新专”项目投资建议计划
1.列入本计划的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续建项目和计划开工项目。其中,续建项目是指2015年12月31日前已开工,2016年继续建设的项目;计划开工项目是指计划于2016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续建项目和计划开工项目包含计划竣工项目。
2.申报项目投资标准:原则上,能源(不含新能源)、交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水利、新能源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其余项目不低于1亿元。其中,纳入省重大工程包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项目,投资标准适当放宽。
3.申报2016年计划开工项目时,须至少提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二)储备项目建议计划
1.储备项目是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或正在谋划并已取得积极进展,尚未确定开工日期的项目。
2.申报储备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其中,纳入省重大工程包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项目,投资标准适当放宽。
(三)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建议计划
1.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按审批层级分为国家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和省内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重大项目;按行业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农林、水利、能源、交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生态建设、社会事业、文化产业、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其他等十二个类别。
2.申报条件: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且有利于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重大前期工作项目;②需报国家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需报国家批准计划、规划或建设方案的前期工作项目;③省内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重大产业类前期工作项目,或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前期工作项目;④2016年工作任务能明确具体目标,且有确定的时间节点。
3.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应明确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按填报细则明确的七个节点目标分别填报。
(四)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备选重点项目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和省有关单位从本地本单位“大新专”项目计划中,筛选出1—2个对全省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或对提升全省产业层次具有推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作为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省重点项目的备选项目。
三、其他事项
1.申报采取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各有关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其中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上报的项目须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并在上报文件中注明。网上申报通过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网址:http://861.ahpc.gov.cn:8181/ahxm/),网上填报细则、操作说明分别参见附件1、2。
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省重点项目的备选项目,以电子表格和纸质形式报送(电子邮箱:861@ahpc.gov.cn)。
2.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纵向和横向衔接沟通,确保项目协调一致。
3.纳入2015年计划的项目,除竣工项目外原则上应全部结转2016年,并按照2016年建议计划编报要求对相关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确需退出的,应说明原因。
4.申报起止日期为11月10日至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肥、阜阳、淮南、六安、宣城市和广德县。余敏,0551-62602736
淮北、蚌埠、滁州、铜陵、池州市。周英明,0551-62602075
亳州、安庆、黄山市和宿松县。施运山,0551-62633926
宿州、马鞍山、芜湖市,省有关单位。魏颖颖,0551-62602736
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备选重点项目。施运山,0551-62633926
省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推进建议计划。周英明,0551-62602075
附件下载:皖发改重点函〔2015〕897号.doc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