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有关企业:
参照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4〕22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全市2015年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
1、产品属于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产品须区别具体规格型号,但使用功能、性能,产品结构、材料,设计、制造技术等无实质变化的系列产品不得重复认定;
3、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4、产品实行单独核算;
5、产品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和地方标准。无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须在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
6、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7、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销售利税率15%以上。
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程序
1、今年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采取纸质申报方式,不走网上申报程序(高新技术产品工作网已经停用),企业直接填写《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附件2),按照申报清单要求提供相关附件。
2、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材料以拉杆夹形式装订)。
3、市科技局按照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负责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认定结果。
市科技局联系人:董 晶 丁 涛 2833433
三、申报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1)
3、《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附件2);
4、反映该产品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的材料(产品或技术鉴定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用户的评测报告等。申请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注册商标等;技术来源于其它单位或个人的,须提供技术合同和相关材料);
5、产品标准;
6、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提出申请上一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和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须经当地主管税务局审核盖章)。若无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可用2014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地税和国税审核盖章)代替;
7、企业2014年全年或者提出申请上一月(该申报产品销售收入须超过100万元)企业产品销售情况明细表,内容包括产品产量、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缴税等,以辅助证明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表中相关经济指标情况。
8、其它有关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重点新产品证书、火炬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等)。
9、国家和省火炬计划项目产品,可提供验收证书;国家及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产品,可提供新产品证书。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涉及特殊行业许可的产品,需提交特殊行业许可证明材料;涉及环保的产品,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样本)
2.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样本)
2014年11月4日
附件1
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样本)
我公司声明:此次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书
产品名称:
申请单位: (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制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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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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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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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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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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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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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对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中的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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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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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达到的技术水平 |
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国际领先、国际先进中选择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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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的知识产权 |
罗列产品获得的知识产权(包括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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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主要用途 |
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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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市场意义及国内外需求情况 |
国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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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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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产品经济效益 |
产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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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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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万元 |
利 税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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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创汇 |
万美元 |
净 利 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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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 |
万元 |
成本与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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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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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主亚规格、型号及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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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及用户满意程度(可靠度、安全度、耐用度、价格、时间、售后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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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商标注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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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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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或高新区 管委会初审意见 |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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