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有关县(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和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部际联席会议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期将对有关县(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包括后期扶持资金、小水库基金、结余资金、奖励资金、应急资金、专项补助经费等(2014年会计年度收入支出资金)。
二、审计内容
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会计基础工作等。
三、审计方式
委托安徽安建会计师事务所到各有关县(区)实施就地审计。
四、审计对象
合肥市:蜀山区;滁州市:凤阳县;蚌埠市:五河县;六安市:寿县;宣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区、黟县。
五、审计时间
2015年9月-10月份。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县(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按照审计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资金审计前期准备工作,如实提供年度预算、财务账表、会计凭证以及相关的项目实施等文件资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相关市级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做好审计的协调工作。
联系人:万国彬,联系电话:0551-62636961、18705690968
电子邮箱:18705690968@163.com
附件:1.审计资料清单 .docx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 徽 省 财 政 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