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请各县(区)抓紧编报201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201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县(1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区),适当兼顾省扶贫重点县(区)。重点向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倾斜。建设内容是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公路、小流域治理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各县(区)201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要纳入以工代赈建设“十三五”规划统筹安排,并与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做好衔接工作。
二、资金规模。各县(区)201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规模,暂控制在2015年实际安排以工代赈资金规模的150%以内。
三、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各县(区)可重点申报1个“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此类项目的实施范围是主要是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县(12个)以及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8个)。各县(区)要根据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实际情况,从上述四类工程中选择确定相关建设内容,侧重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和整体效益。在编报建议计划时,请将此类项目在“建议计划表”中单独列出,并在申请报告中对项目选取情况单独说明。
四、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安徽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有关审批权限,请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所报项目具备计划下达和开工建设条件。各县(区)要把吸纳当地农民工参与施工作为以工代赈项目选择的必要条件,要以劳动密集型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为主。在编报建议计划时,请认真填报“建议计划表”和“项目建设备案表”。
各县(区)201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含建设计划表,项目计划表(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年限,当年计划投资含总投资、以工代赈资金、劳务报酬、地方配套,建设内容和效益),项目排序表],请于9月1日前通过以工代赈信息管理系统“请示报告”栏上报我委;所报项目通过以工代赈信息管理系统,从规划项目库中“规划项目”或“追加项目”栏提取至上报项目库中“上报项目”栏。同时,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平台,将“请示文件”扫描件(PDF格式),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年限,当年计划投资含总投资、以工代赈资金、劳务报酬、地方配套,建设内容和效益)按要求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纸质文件和项目材料于9月2日前报送至安徽省政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
补充通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县(12个)以及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8个),于8月20日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综合服务平台,将前期上报的2015年片区综合开发工程,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请示文件”扫描件(PDF格式),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限,计划投资含总投资、以工代赈资金、配套资金,主要建设内容和效益)分项、分类按要求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联系人:秦永 联系电话:0551-62602795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