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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社秘〔2014〕509号 |
发布时间: 2014-12-24来源: |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省科技厅近期将开展社发领域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到期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4年12月到期的社发领域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攻关计划、年度重点科研、科技强警专项。 二、验收方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50万元以下项目由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5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社发处统一组织验收。对于拨款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采取集中验收或通信验收;拨款在10-50万元之间的项目,原则上采取会议验收。社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三、需提交材料 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制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和有关附件的合订本1份,验收合格后提交验收证书4份。 四、提交时间 1、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验收项目于2015年4月1日前报送验收材料; 2、5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验收材料于2015年3月16日前报送社发处,待审查后确定验收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50万元以下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2、5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提供由科技部认定的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2)。 3、到期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15年1月3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原因并经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省科技厅,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时间不能超过1年。已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能再次提出申请。 4、项目清单将发至各部门联系人邮箱。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黄 洁 周 昊 联系电话:0551-62648501 安徽省科技厅 201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