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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发布日期:2014-12-10 点击数:108次
2014年12月5日,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了第三批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会,我市建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金达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双赢集 团东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拉第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福来缘建材有限公司、启盛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铜化集团有机化工有限公司7家企业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
我市通过第一批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企业2家,通过第二批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企业10家,2014年度,我市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企业总数达19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的企业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