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县区发改委(经发委)、市经开区经贸发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 年(第21 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在已批复两年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见 附件2)中筛选具备基本条件的,组织中心所在企业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并于7月13日前,将通过你们审查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纸质文件(一式七份)报送市发 改委工业科。
联系人:盛雪松电话:5880503,电子邮箱: tlfgwgy@163.com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