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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程序材料和申报好处!
认定程序
1.省经信委每年定期发布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认定通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和条件自愿申报,如实填写以下材料:
(一)《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申请表》;
(二)《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数据采集表》;
(三)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开发和创业创新、质量品牌管理和人才培育发展等);
(四)需要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2.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照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市、直管县经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报省经信委。
3.省经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指标》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价。
4.省经信委在评价结果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信委发文认定为“安徽省成长型小微企业”。
成长型小微企业有效期三年。省经信委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
5.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纳入省成长型小微企业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在有效期内的成长型小微企业每年按时报送监测数据。
6.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委将有关情况报省经委。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认定:
(一)逾期不上报监测数据及材料的;
(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
(三)复评不合格的;
(四)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企业发生规模变化,不再符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申报好处:
1.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依据有关政策给予资金奖补。
2.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优先向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机构等单位推荐,提供金融服务。
3.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优先参加省组织的各类中小企业培训,提高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