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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铜陵市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 [大] [中] [小] 2020-07-09  浏览次数:

关于铜陵市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铜陵市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你们积极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信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按程序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部门初审,我局复审后上报省经信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

2、项目申报时,《企业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资金申请表》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企业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只需打印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资金申请表》在系统中填报。《申报优秀智能硬件产品信息表》由申报《指南》第(三)类项目的企业填报。《省重点企业——电子信息制造行业(初创期成长迅速、创新成效突出的电子信息制造企业)申报书》、《省重点企业——软件行业(初创期成长迅速、创新成效突出的软件企业)申报书》由申报《指南》第(七)类项目的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企业填报。

3、请各县区、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7日前将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一式四份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tljxxxh@163.com。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信厅报送。

4、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进行申报。

5、除《指南》第(一)、(二)、(六)、(九)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县级(市、区,含直管县、市)现场核查比例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

6、相关附件电子版请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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