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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通知

文字: [大] [中] [小] 2017-09-04  浏览次数:
皖经信节能函〔2017〕1183号

各市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471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你们严格对照《通知》要求的申报范围和条件,按照自愿原则,做好第二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推荐申报工作,合肥市限推荐2家,其他各市限推荐1家,并于9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2. 我委将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择优推荐2-3家单位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卢成建,联系电话:0551-62871724。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userfiles/aa/file//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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