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市发改委:
《2016年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需求表》中“宽带乡村”、“双创”、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集成电路和“互联网+”等6个专项由省发改委高技术处负责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在之前省发改委投资处有关通知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县)基础网络完善工程(第十四项)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项目通过集团公司上报,各地方组织其他具有资质的企业申报。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电信领域,优先支持具有资质的民营企业利用民间资本投资宽带基础设施建设。
(二)“双创”三年行动计划(第28.1项)
依托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以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为重点和抓手,支持一批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拟列入双创示范基地的项目。具体要求仍与2016年第一批建设基金申报要求相同。(第一批要求:一是支持一批“双创”示范基地,聚集省级政府确定直接支持“双创”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试点地方拟列入“双创”示范基地的项目。二是扶持一批创新创业支撑平台,重点支持用于培育创新创业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合作交流、知识产权运营、通用技术合作研发、技术服务于测试、创新创业信息和中介服务、创新创业产权交易、国际合作平台等若干支撑平台类项目。三是项目名称要充分体现双创特点和示范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四是申报表格“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应包含以下内容(200字以内):1、项目列入国家或省重大工程情况(如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试点区、高技术产业基地等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或国家、省确定的某项重点工程等);2、搭建支撑“双创”所需的服务设施和设备(如搭建平台所需采购的具体设备);3、对创新创业的带动作用(如孵化和入住企业数量、带动就业等)。“双创”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除按原有要求后,积极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双创”支撑平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项目。请各地发展改革委注意与同级科技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三)新兴产业(第28.2项)
1.信息消费(民生信息服务工程、空间技术应用工程)、海洋工程装备工程、高技术服务业培训工程、等3类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仍与2016年第一批建设基金申报要求一致。
2.新型健康技术惠民工程按照高技术司《关于做好新兴产业工程包(生物产业领域)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储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实施。
3.民用航空产业能力提升工程,对民机产品的研制、持续改进、市场适应性改进及新技术应用等核心关键环节给予支持。主要包括:大型客机、先进涡扇/涡浆支线飞机、先进通用飞机(含民用直升机和无人机)关键能力提升,民机机载设备及系统能力提升,国际合作和转包生产能力提升,民机客户服务能力提升,航空运营能力建设等。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
(四)技术改造(电子信息领域)(第29.1项)
支持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硬件、信息网络设备、电子基础产品、软件及信息服务等5个领域(详见附件3)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
(五)集成电路(第三十项)
支持先进工艺生产线制造、存储器芯片生产线、特色制造工艺生产线、化合物半导体器件等制造业重大生产力项目,兼顾关键装备和材料配套、先进封测、设计等领域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设计类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六)“互联网+”重大工程(第三十一项)
项目需符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精神以及11个“互联网+”重点行动方向。项目实施需对促进“互联网+”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地加强与同级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沟通配合,所申报项目必须协商达成一致后上报。
(二)“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和新兴产业的申报项目,除按原有要求外,积极支持国家自主示范区建设、双创支撑平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项目。请各地注意与同级科技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三)除通知中有明确要求外,所报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四)集成电路的专项建设基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控制上线为30%,其他专项均为15%。
(五)所有项目均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申报,请在“基本信息—审核辅助标识—审核辅助标识01”字段中清楚备注所属专业及领域,以便省发改委汇总报送到高技术司相关处。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型健康惠民工程
附件2:生物产业六大惠民工程建设内容
附件3:技术改造(电子信息领域)具体支持范围
高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