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做好已到期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安徽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高新领域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须对所管理的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清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验收材料,并对照计划合同书规定的研究内容和指标,对验收材料进行规 范性审查,待验收材料审查合格后,报送签署意见的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材料,至省科技厅委托的项目管理机构——省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资料的完整性审核。
二、 根据计划类别,科技攻关重大专项及语音专项项目的验收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现场验收,科技攻关面上及年度重点科研项目委托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项目验 收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对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验收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各组织验收单位须按时制定验收计划,认真落实验收工作,并在验 收前出具正式验收通知,报省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存档。
三、对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各承担单位须在验收结束后2个月内将签署组织验收单位意见的验收证书(一式4份)及验收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省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督促工作。
联系人及方式:
省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 陈 亮 0551-65148619
省科技厅高新处 竺 坚 0551-62610321
安徽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