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预算法》和省政府关于预算改革的要求,为加强省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正在开展的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2016年省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及重点工作任务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依据
申报2016年省林业专项资金和林业重点工作任务,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厅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各地林业的中心工作,优先保证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林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的所需资金,重点安排各地2016年林业建设中急需解决且切实可行的支出。
二、申报重点和范围
(一)申报重点。一是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二是完成国家林业局下达的各项林业工作任务;三是省林业厅根据全省林业发展现状确定的2016年林业工作重点事项。
(二)申报范围。一是林业提质增效项目,主要包括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竹产业发展、杨树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与创新;二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项目,主要包括跨区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三是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主要包括湿地保护、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森林公园林相改造;四是现代林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林下经济发展。
三、申报格式
(一)专项资金需求名称。
(二)资金支出总额及任务量,并体现测算依据和过程。
(三)2016年度的重点工作安排。
(四)绩效目标。
四、申报要求和报送
(一)要精心组织,确保需求真实可靠。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基础数据真实、重点工作突出,确保工作任务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要超前谋划保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资金申报的直接依据是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请各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超前研究2016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专项资金能满足年度重点业务工作的需要。
(三)要严格审查,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申报本地区林业专项资金及重点工作任务,逐级审核把关,并对专项资金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所辖县(市、区)申报情况的审核汇总工作,并将本市汇总的补助资金申请情况及林业重点工作任务,于10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省林业厅计资处1份和厅有关处室、单位1份(附所辖县、市、区文件);省直管县的,直接报送。如有特殊需要的,请按附件要求提供。逾期不申报的,视同自动放弃。
各项补助资金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若有疑问,请及时向各专项资金联系人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安徽省林业厅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2016年林业重点工作任务及省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要 求
一、林业提质增效项目
(一)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1.项目扶持方向
以提升油茶、山核桃(含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林的质量和效益为方向,重点支持:木本油料高产栽培示范园建设、木本油料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建设、木本油料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2.项目申报范围
省木本油料高产栽培示范园、低产林改造示范园项目:木本油料发展适生区域内的企业、合作组织、大户和林业科研、技术推广机构等。
省木本油料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承担木本油料科技示范推广任务的林业科研、技术推广机构及国有林场、苗圃。
3.项目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能够把木本油料产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加以重视和支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出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有效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2)基础条件好。项目所在地群众有栽种木本油料树种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种植积极性高,能主动参与。项目的实施能对群众致富和当地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3)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主导。以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为主,适当吸收造林大户等参与。要求承担单位有社会责任感,能够带动当地群众通过发展木本油料得到实惠,显著提高农民收入,造福一方百姓。
(4)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技术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油茶营造林技术规程》(DB34/T 1268—2010)、国家林业局2013年发布的《油茶高产栽培示范园建设指南》、《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建设指南》、安徽省林业厅发布的《薄壳山核桃营造林技术规程》(试行)、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厅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油茶等木本油料造林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技术要求。
4.资金使用范围
(1)省木本油料高产栽培示范园。建设面积不低于800亩,相对集中连片。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整地、挖穴、施肥、植苗、水保措施的建设、抚育管护;病虫害防治;园区道路、排灌系统、永久性标识标牌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工具设备购置;林农的技术培训等。
(2)省木本油料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建设面积不低于800亩,相对集中连片。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砍灌、垦复、施肥、疏伐;栽植优良新品种进行补植和替换;水保措施的建设;病虫害防治;园区步道、排灌系统、永久性标识标牌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工具设备购置;林农的技术培训等。
(3)省木本油料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推广木本油料新品种及繁育新技术、营造林新技术、林下经济新技术等,并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
5.项目申报程序
各有关县(市、区)要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细致地编制项目标准文本,省林业厅将对上报的项目标准文本进行评审论证,实行项目评审淘汰制。
6.项目申报要求
(1)每县(市、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地块不得连年重复申报。
(2)省木本油料高产栽培示范园和低产林改造示范园项目每个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为60万元左右,省木本油料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每个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为30万元左右。
联系人:姚建林 (木本油料办) 联系电话:0551-62634176 联系邮箱:yaojianlin2013@163.com
(二)竹产业发展
1.建设重点
(1)区域范围。在适宜竹子发展、有较高积极性,现有竹林面积5万亩以上县(市、区)。
(2)园区选择。地点应是本县(市、区)竹林生产重点乡镇,且交通相对便利,示范辐射带动效益好,同时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所在乡镇和竹农积极性高。科技示范园乡镇与周边有初具规模的竹(笋)加工企业、销售市场、渠道等,既便于学习也可以使其能进行竹一二三产业的融通。
(3)起始规模。竹林要相对集中连片,园区总体面积不少于2000亩,2016年新建和扩建核心示范面积不低于1000亩。
(4)建设主体。要有明确主体,为保证科技园的后续建设和持续管理,科技园建设主体要求是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并能提供承包竹林的证明。
(5)科技支撑。一是对新建和扩建的竹子科技园,要附有2016年度省级竹子科技示范园作业设计。二是有明确科技服务支撑单位,具体的科技服务、培训授课人员等。
(6)安排原则。项目重点扶持内生动力足、竹林提升潜力大、辐射带动效果好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2013年以来安排比较少,且能够较好落实任务的县(市、区)。
2.建设内容:新建和扩建竹子科技示范区的竹林结构调整、丰产技术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和竹农的培训。
3.资金使用
(1)扶持方向。一是示范园基础设施中的作业道和主示范标牌建设;二是示范园内林地垦复、清“三头”(石头、竹篼、树根)措施的补助;三是林农、科技示范户实用技术培训。
(2)补助标准。科技园建设标准按照《竹子科技示范园建设技术标准》(试行)(林造经〔2013〕40号)执行。2016年省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一是示范园作业道每公里3万元,主示范标牌补助1个3万元;二是示范园内竹林地垦复、清“三头”(石头、竹篼、树根)以及密度调整措施等每亩补助300元;三是林农、科技示范户实用技术培训每期补助3万元。其他如标牌、杀虫灯、排灌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竹林生产经营的施肥、挖笋、采伐和钩梢等经营措施费用由各建设单位自筹。
(3)补助额度。2016年每个竹子科技园补助资金申请额度为40-60万元。
联系人:肖斌,陈淑芬(省造林经营总站)
联系电话:0551-62633792
联系邮箱:csf0477@163.com,ahlyxiaobin@126.com
(三)杨树产业发展
1.项目申报原则
(1)自愿原则。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充分尊重营造林主体的意愿,自愿申报并按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完成营造林任务的营造林主体,经检查验收合格,可兑现补助资金。
(2)规模化发展原则。建设区域要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紧靠杨树产业加工集群。
(3)机制创新原则。在明确责权利的基础上,鼓励农户、联合体、企业等以多种方式参与示范林建设,大胆创新,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杨树资源培育和产业发展。
(4)“四到县”原则。项目县(市、区)对杨树产业发展项目工作负总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
2.项目扶持方向
(1)优先扶持《安徽省杨树质量提升规划》中确定的杨树重点发展县(市、区)。
(2)优先扶持营造林积极性高,技术力量强,现有杨树资源充足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县(市、区)。
(3)优先扶持项目建设区域相对集中,紧靠杨树产业加工群,项目实施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果,能积极发挥杨树在产业推动、绿色增长和建设生态强省方面的主导作用。
3.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1)杨树大径级材培育技术示范。项目县(市、区)2-8年生杨树中幼龄林面积不少于8000亩,纳入项目实施的单片面积不低于100亩,立地条件优良,具有较好的生长潜力。每个项目县(市、区)申报实施面积2000亩。2016年重点放在沿江和淮北地区,共4个县(市、区)。
(2)杨树近成熟林逐步更新改造技术示范。项目县(市、区)杨树近成熟林面积不少于5000亩,纳入项目实施的单片面积不低于100亩,立地条件优良。每个项目县(市、区)申报实施面积400亩。2016年重点放在淮北地区,共2个县(市、区)。
(3)杨树优良雄性无性系试验林补助。继续给予肥西县、太和县和安庆市大观区杨树优良雄性无性系试验林补助。
4.资金使用范围
(1)补贴标准。杨树大径级材培育技术示范每亩补贴200元,每个项目县(市、区)40万元。杨树近成熟林逐步更新改造技术示范每亩补贴500元,每个项目县(市、区) 20万元。杨树优良雄性无性系试验林2013年建设的肥西县、太和县各补助5万元,2014年建设的安庆市大观区补助10万元。
(2)补贴方式。项目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直接补贴是对营造实林营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对杨树大径级材培育技术示范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190元;杨树近成熟林逐步更新改造技术示范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480元,直接补贴应全部落实到营造林主体。间接费用补贴是对项目县(市、区)组织开展杨树产业发展营造林示范政策宣传、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所需费用的补贴。杨树优良雄性无性系试验林补助全部为直接补贴。
4.项目申报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资金额度和实施面积要求申报。“杨树大径级材培育技术示范”和“杨树近成熟林逐步更新改造技术示范”可以同时申报,也可以申报其中一项。
(2)各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调查摸底当地杨树资源状况,落实项目实施区域,填写“2016年杨树产业发展营造林示范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省林业厅,逾期不予受理。近两年实施过“杨树产业发展营造林示范项目”杨树大径级材培育技术示范内容的县(市、区)此次暂不予支持。
(3)为提高项目质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项目实行竞争立项制,具体办法由省林业厅制定。
(4)申报单位获批准后,要根据省速丰办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总结,并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
联系人:张明(省速生丰产林项目办)
联系电话:0551-62633478
邮箱:ahzhangming@126.com
(四)林业科技推广与创新项目
1.项目支出重点与方向
(1)林农复合(林下经济)持续经营技术的推广;
(2)优良乡土树种优质丰产栽培技术的推广;
(3)用材林大径级高干无节良材培育技术的推广;
(4)特色经果林、竹林优质丰产培育技术推广;
(5)林业优良品种、新品种的引进与示范推广;
(6)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推广。
2.项目建设任务
(1)每个项目市(县、区)建设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200亩(或300亩);
(2)每个项目市(县、区)完成林业科技培训100人日;
(3)每个项目市(县、区)结合项目的实施开展1项林业技术创新研究。
3.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与使用范围
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或者30万元)。主要用于与林业科技推广和创新研究相关的示范林建设,必要的专用营林机械、工具、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研究等。
4.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为林业科技推广站(中心);
(2)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成果必须是经省(或市)鉴定的与项目相关的林业科技成果;使用非自有成果的,须与成果完成单位签订《林业科技成果合作推广协议书》;
(3)项目承担单位须与项目建设地点的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组织或林业科技示范户签订《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合作实施协议书》。
5.项目申报
市(县、区)林业局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要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于10月20日前呈文上报省林业厅科学技术处和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省林业厅将择优确定扶持项目和资金。
联系人:黄存忠(省林业厅科学技术处)
联系电话:0551-62634176
联系邮箱:hcz3736@sina.com
联系人:佘诚棋(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
联系电话:0551-62633983
联系邮箱:scq-328@163.com
2016年安徽省林业科技推广与创新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承担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mail:
2015年 月
项目申 报 书
一、项目概况
二、科技成果来源与拟推广的技术内容
三、项目建设任务(示范林建设、科技培训的内容、地点、规模)
四、技术创新研究任务(试验地点、研究内容、试验设计等)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申报项目资金补助额度与支出预算
七、项目预期效益(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
八、保障措施
九、附件
1、项目承担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签订的林业科技成果合作推广协议书
2、项目承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合作实施协议
二、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项目
(一)跨区域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1.项目安排原则:网络结构整体优化原则;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保证重点与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造管并重,确保实效的原则。
2.项目扶持方向:
(1)重点扶持省界、市界、县界等行政区域界线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2)重点扶持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森林防火单位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3)重点扶持高火险区、森林火灾多发易发区域的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4)优先扶持地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自筹资金投入较大的地方。
3.项目安排范围:根据《全省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规划》(2006—2030年)的要求,安排范围是淮河以南10个市、66个县(市、区)。
4.项目申报要求: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标准为林带长度不小于30公里,宽度不小于20米,特殊地段原则上必须大于15米。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抗火耐火能力强的优良乡土树种,如木荷、油茶、苦槠、杨梅、茶叶、交让木、冬青、杜英、竹类、果树类等。
5.项目安排条件
(1)有实施基础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项目单位(市、区)、县级配套资金落实,项目承建单位明确,并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在Ⅰ级森林火险县级单位(市、区)中安排;
(4)2015年已安排森林防火林带建设项目的,2016年不再安排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项目;
(5)2016年已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补助资金,不再安排2016年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项目。
6.资金使用范围
本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须符合《安徽省生物防火林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林木的栽植和抚育,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7.项目安排要求
(1)每县(市、区)项目资金安排额度不超过60万元;
(2)严格围绕资金使用范围等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3)如有瞒报、虚报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成果的一旦发现,下年度的所有的森林防火资金不予安排。
(4)要及时对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
联系人:张婷(省林业厅防火办)
联系电话:0551-62633424
联系邮箱:ahslfhpjk@163.com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总体要求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市县)项目是省财政用于对危害森林、林木、种苗正常生长,造成重大灾害的病、虫、鼠(兔)和有害植物的预防和治理等相关支出的补贴。2016年省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市县)资金项目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7号)和省政府与16个市政府签订的《2014-2016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防)目标责任书》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创新防治机制,加大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支持重点方向
(1)突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根据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和防治实际情况,安排资金的重点治理对象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主要经济林树种病虫害等重点对象的防治,适当考虑少数松毛虫、其他杨树食叶害虫突发性害虫防治。
(2)突出重点治理区。重点支持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重点敏感区、重点生态区;美国白蛾及其他杨树食叶害虫飞防区和实施绿色防控措施示范区。
(3)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继续开展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防治物资储备。
3.申报程序
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损失程度、防灾减灾任务量、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编制项目申请文件,于10月20日前报送林业厅。
申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年度任务或计划、申请防治补助资金数额及具体防治预案、上年度林业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总结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防治预案中的防控措施要具体明确,针对性强。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的物资应以防治器械为主并明确采购的种类、数量等,可适当安排维修保养及管护费用。申请资金量要细化测算,避免大而空。要明确防控目标和考核指标,具备可考核性,尽可能量化。防治预案文本的编制格式如下。
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编制格式
一、 灾害名称
二、受灾面积
三、 发生区域
四、严重程度
五、原因分析
六、防治措施
七、自行治理情况
八、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九、补助费申请
联系人:丁德贵(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联系电话:0551-65313725
联系邮箱:ssszz@126.com
三、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一)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
1.扶持方向
(1)省级良种基地建设;
(2)优质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含乡土树种);
(3)优良品种选育。
2.建设内容、规模和目标
(1)计划扶持省级良种基地7处,每处面积300亩,每处投资约30万,计210万元。拟通过树体管理、整形修枝、测土配方、垦覆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措施,改善良种基地林分质量,提高林木良种供应能力。
(2)计划扶持优质林木良种苗木培育基地11处,每处40亩,每处投资30万元,计330万元。通过采用先进的育苗技术,实行定点采种、定点育苗、定向供应等措施,培育优质壮苗,重点培育乡土树种良种苗木,满足造林绿化需要。
(3)计划开展3个乡土树种的良种选育,每个树种20万元,计60万元。拟通过选优、测定和评价等方式,选育出适合在安徽培育推广,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优良品种。
3.资金使用范围
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资金主要用于林木良种生产、良种苗木培育和开展林木良种选育等生产性支出,主要包括:林木良种基地内的林地清理、修枝整形、垦复施肥、病虫害防治以及采种、制种和储藏等所需的人工费及生产资材购置;良种壮苗培育所需的种子(种条)引进、圃地整理、除草施肥、灌溉、定砧、嫁接及病虫害防治等所需的人工费及生产资材购置;良种选育所需的调查费、测定费、调查数据整理费及相关资材购置等。
联系人:席启俊(省林木种苗总站)
联系电话:0551-62633897
联系邮箱:ahlmzm@126.com
(二)森林公园林相改造
1.项目申报原则:“公开申报、择优扶持、注重成效”。
2.项目扶持方向:以促进森林公园充分发挥其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传播森林生态文化、开展森林生态旅游为方向,重点支持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建设有序、效益明显的森林公园。
3.项目申报范围:经批准的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
4.项目申报条件:
(1)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森林公园按规定编制了总体规划,且总体规划已经批准;(3)森林公园已开展旅游活动,且年接待游客达5万人次以上;
(4)森林公园内存在林相单一、观赏价值不高的林分;
(5)近2年未获得过国家或省森林公园林相改造项目。
5.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作业设计,购买苗木、肥料及必要的工具,支付项目用工劳务费等。
6.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森林公园应在当地林业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本项目指南要求,认真编制项目标准文本;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需对项目申报文本进行实质性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将对上报的项目标准文本进行审查,择优安排。
7.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抚育、间伐、补植、新造等措施,对森林公园内部分林相单一、观赏价值不高的区域实施林相改造,充分利用森林植物群落的结构、形态与色彩,形成多样且附有变化的季相景观,提高森林景观质量和观赏价值。项目实施森林公园游客明显增多,年接待游客总人次较实施前增长15%以上。
8.项目申报要求
(1)每个县(市、区)只能有1处森林公园申报。
(2)按照每亩500元标准予以补助,每个森林公园申请资金额度为40—60万元。
(3)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总结,并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 联系人:张舜(森林公园办)
联系电话:0551—62633784 邮箱:1021208592@qq.com
(三)湿地保护补助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全省湿地保护和湿地公园建设现状,制定2016年省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申报要求。
1.资金使用范围
(1)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湿地类型)植被恢复、退耕还湿、生态修复、湿地补水、生态驳岸治理、水系贯通、物种保护、设施维护、规划编制、科研监测、培训宣教、野外巡护、栖息地改造、救护设备购置、界碑界桩设置、有害生物防治等;
(2)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材料编印、录制与科普宣教布展等。
(3)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国家湿地公园音像资料和宣传资料制作等;
(4)资金不得用于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及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费用支出。
2.申报条件
(1)林业系统管理的省级与国家湿地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类型);
(2)申报2015年国家湿地公园和申请2016年验收的国家湿地公园;
(3)2015年新建省级湿地公园;
(4)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力量;
(5)每个省级与国家湿地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类型)可申报资金30—50万元;
3.其他要求
(1)各申请单位于10月20日前依照《安徽省林业厅XXXX年湿地保护项目申报书》填报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须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林业厅;
(3)项目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立项背景和意义、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工作方案、实施条件、工作进度安排、项目预期成果与效益、经费预算和测算依据、组织及人员保障措施等。
联系人:周小春(湿地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634278
邮箱:earlyspring@163.com
四、现代林业发展项目
(一)全省林下经济发展
1.申报范围:省级林下经济示范补助项目(林下种植食用菌药用菌)资金申报主体为从事食用菌、药用菌种植基地建设的林业合作社、各类林场、专业大户和林业龙头企业等。
2.补贴重点:食用菌、药用菌包括香菇、木耳、竹荪、灵芝、茯苓、天麻等,新产品开发以松菇、栎菇等为主,种植品种效益显著。食用菌、药用菌种植以林下林间环境为依托,袋装棒每个补贴0.5元,竹荪每亩补贴100元。其他补助可用于新品种繁育、品种提纯、松菇、栎菇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生产大棚、冷冻库及相关设备购置等。
3.目标任务:通过实施2016年省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引导全省相关实施地区扩大种植规模,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新增种植面积2万亩或1000万棒。
4.申报要求:每个项目申报补助标准不低于15万元,每个县(市、区)申报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联系人:王燕舞(省林业厅林改处)
联系电话:0551-6263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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