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科基〔2014〕62号 |
发布时间: 2014-12-17来源: |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省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不断提升运行质量与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自主创新中的平台作用,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我厅对2009——2011年批准立项建设期满的40个省重点实验室(含省级实验室,下同)进行验收,对2009年以前批准立项,建设期满并通过验收的61个省重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根据专家组验收、评估意见,37家省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56家省重点实验室通过评估,列入201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依托单位及省重点实验室,认真总结经验,针对验收、评估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抓紧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我省重点实验室运行水平的整体提高。 安徽省科技厅 201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