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提高工业“三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职能转变工作要求,现就2013年度“三高”项目核查及2014年度“三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项目核查内容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要认真比照《工业“三高”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所辖区域有关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填报201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调查表及汇总表(附件1),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重点总结2013年度三高“资金”支持项目的计划执行、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各项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2014年度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的战略部署,2014年度工业“三高”资金集中力量支持汽车和装备制造、材料和新材料、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制造业主导产业发展。立足各地首位产业,重点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围绕生产制造环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核心产品开发,加速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提升;重点支持关联度高、带动力大、支撑力强的区域性示范项目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加速产业集聚。
(二)支持方式
2014年度工业“三高”资金采取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并使用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的工业在建项目进行贴息。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经济效益良好,资产负债率70%以下,银行信用等级AA级以上。重点支持在全国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骨干企业及省内行业龙头企业,同时兼顾研发能力强、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的成长型企业。
2.原则上申报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贷款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入工业化推广应用阶段的项目。项目应于申报前完成核准/备案、环评、规划、土地、能评等各项手续,项目贷款及自筹资金落实,并已实质性开工及发生贷款。
3.企业有未竣工验收的“三高”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已获得我委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4.各市(县)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有省属企业项目的适当放宽。
(四)材料申报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要认真组织项目初审,如实填报2014年度“三高”项目申请表、汇总表及项目单项材料(见附件3、4)。请将项目核查和申报工作有关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于9月23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同时须在我委职能转变信息技术平台上填报。
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0551-62602942
电子邮件:sjw_lili@ahpc.gov.cn
附件1 工业“三高”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调查汇总表.xls
附件2 “三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doc
附件3 2014年度“三高”项目申请及汇总表.xls
附件4 2014年度“三高”项目单项材料编制提纲.doc
产业处
2013年9月5日
为切实提高工业“三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职能转变工作要求,现就2013年度“三高”项目核查及2014年度“三高”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项目核查内容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要认真比照《工业“三高”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所辖区域有关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填报201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调查表及汇总表(附件1),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重点总结2013年度三高“资金”支持项目的计划执行、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各项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2014年度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方向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的战略部署,2014年度工业“三高”资金集中力量支持汽车和装备制造、材料和新材料、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制造业主导产业发展。立足各地首位产业,重点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围绕生产制造环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核心产品开发,加速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提升;重点支持关联度高、带动力大、支撑力强的区域性示范项目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加速产业集聚。
(二)支持方式
2014年度工业“三高”资金采取贴息方式,对符合条件并使用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的工业在建项目进行贴息。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经济效益良好,资产负债率70%以下,银行信用等级AA级以上。重点支持在全国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骨干企业及省内行业龙头企业,同时兼顾研发能力强、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的成长型企业。
2.原则上申报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贷款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入工业化推广应用阶段的项目。项目应于申报前完成核准/备案、环评、规划、土地、能评等各项手续,项目贷款及自筹资金落实,并已实质性开工及发生贷款。
3.企业有未竣工验收的“三高”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已获得我委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4.各市(县)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有省属企业项目的适当放宽。
(四)材料申报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要认真组织项目初审,如实填报2014年度“三高”项目申请表、汇总表及项目单项材料(见附件3、4)。请将项目核查和申报工作有关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于9月23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同时须在我委职能转变信息技术平台上填报。
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0551-62602942
电子邮件:sjw_lili@ahpc.gov.cn
附件1 工业“三高”资金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调查汇总表.xls
附件2 “三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doc
附件3 2014年度“三高”项目申请及汇总表.xls
附件4 2014年度“三高”项目单项材料编制提纲.doc
产业处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