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2014年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电子信息产业: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材料,无线宽带关键部件,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与封装,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两化融合及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用于农业、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和关键元器件及安全保障系统,信息存贮介质安全管理。
生物产业:生物制药新药,疫苗、诊断试剂等各类新型生物制品,化学药及仿制药新药,中成药新药,取得新药证书的原料药,高端医疗器械,新型酶制剂,生物基小分子产品,非粮生物制品。
新材料产业:铜基、铁基、硅基等功能新材料和结构新材料,高分子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纳米材料。
(二)创新平台项目
支持各地建设服务于主导产业及地方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和单位。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申报的,须明确一家单位牵头实施并申报。
(二)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专项重点支持领域,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已办理备案、核准或审批手续,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相关建设条件,原则上已开工或已具备开工条件、近期可开工。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经营管理能力,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三)产业化项目成果证明和生产资质等附件应齐全。其中:新医药等项目需要市场准入和相关部门认证的,需取得认证和准入的批准文件。创新平台项目应围绕本地区产业基础和技术基础较好、产学研结合紧密的领域,承担单位为省内同行业领军企业,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
(二)各地方发展改革委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并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或组建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汇总审核后,将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和资金申请报告或组建方案(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2013年9月6日前报省发改委高技术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应包括各附件的原件扫描件。
(三)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四)每个市可申报项目数不超过4个,省直管县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特此通知。
附件1.userfiles/aa/file//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doc
附件2.userfiles/aa/file//创新平台项目组建方案编制要点.doc
附件3.userfiles/aa/file//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