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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计秘【2013】312号
发布时间: 2013-07-30来源:
各市科技局,广德、宿松县科技局,有关省直单位:发布时间: 2013-07-30来源: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28号)文件要求,2014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两类。
1. 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2. 战略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详见《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说明》)。
二、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2014)》。
新产品计划不支持以下产品: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及其生产中相关助剂和辅料等;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及其添加剂;
(8)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环境的产品。
三、申报单位
凡在安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同时,凡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可优先申报,不受各市申报名额限制。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的认可证明,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我省今年继续采取网络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将上述申报全部材料,按项目申报表及产业化前景分析(科技部项目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特殊行业许可证与环保达标证明、产品执行的标准与检测检验报告及用户意见报告、查新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明、其它等分类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文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及直管县科技局要切实加强对新产品计划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认真遴选推荐项目。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3、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项新产品计划项目,并且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只能择一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
(3)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若型号不同,则须提供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有重大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4)规范产品名称。应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填写格式。产品名称应避免过于宽泛,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并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
4、限额申报
各市及直管县要做好优秀项目的筛选工作,按照确定限额推荐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项目,推荐项目数与2013年省级重点新产品立项数挂钩,各市及直管县最高推荐指标数为2013年省级重点新产品立项数的130%。省直相关单位可推荐2项。
六、申报流程
1、注册:申请单位需要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录入: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上传《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地方科技局。
3、报送材料: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按项目申报清单所列顺序排放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勿装订,采用燕尾夹固定。项目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并经各市及直管县科技局审核盖章。
请各市及直管县科技局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于9月2日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材料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子版材料也可发至邮箱370471800@qq.com)。省级重点新产品不再单独组织申报,将从通过评估的项目中择优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
七、联系方式
1、省科技研究开发中心
金碧琼 联系电话:0551-65370017 (申报咨询)
姚宁广 联系电话:0551-65370067 (技术支持)
2、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谭海斌 联系电话:0551-64693921
3、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宣 平 联系电话:0551-62999803
特此通知。
附件:userfiles/aa/file//各市及直管县限额申报项目推荐数.doc
安徽省科技厅
2013年7月30日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