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项目申报通知
第二批:656家;第三批:546家;合 计:1984家。
2、前三批仍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数量
第一批第三年继续支持重点小巨人409家,较通过782家,减少47.70%;
第二批第三年继续支持重点小巨人381家,较通过656家,减少41.92%;第三批第二年继续支持重点小巨人398家,较通过546家,减少27.11%。
3、安徽省前三批重点小巨人公示数量
第一批:55家(占全国7.03%);
第二批:41家(占全国6.25%);
第三批:20家(占全国3.66%);
合 计:116家(占全国5.85%)。
4、安徽省前三批仍支持重点小巨人数量
安徽省第一批第三年继续支持重点小巨人33家,较通过55家,减少40.00%;安徽省第二批第三年继续支持重点小巨人20家,较通过41家,减少51.22%;安徽省第三批第二年继续支持重点小巨人15家,较通过20家,减少25.00%。
从全国及安徽省前三批目前仍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数量上看,企业连续拿满三年支持的企业数量较通过数量减少40-50%(第三批目前支持到第二年,也就是近一半的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很难拿满三年资金)。
5、安徽省未获重点支持小巨人数量
安徽省:
第一批小巨人公示19家,未获支持5家;
第二批小巨人公示67家,未获支持22家;第三批小巨人公示149家,未获支持93家;第四批小巨人公示259家,未获支持259家;第五批小巨人公示129家,未获支持129家;安徽省合计暂未获重点支持小巨人数量:508家(包含上市企业、复核未通过等企业)。
6、安徽省2024年通过重点小巨人数量预测2024年预计重点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1000家通过数量计算,全国现有小巨人企业1万+未获支持,全国通过率为10%左右。按照前三批安徽省通过数量占比全国的平均比例,预计安徽省2024年度获得重点支持小巨人数量应为60家左右(以全国通过1000家测算)。结合安徽省未获重点支持小巨人总量508家(需再去除上市企业、复核未通过企业等),本年度安徽省重点小巨人通过比例应在10-15%之间。
上周至本周,全国各省(市)陆续发布相关申报通知,如:厦门、宁夏、深圳、重庆、四川、湖北、湖南、辽宁、广东、贵州等。其中:
厦门:6月21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7月8日前提报材料,对于材料中的审计报告,提出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需与税务部门相符,可提供复印件,内容需包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研发费用、出口额等,如审计报告不含“出口额”,可使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页)。
宁夏:6月24日官网发布《关于做好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7月10日前报送,很简单的提出申报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的“小巨人”企业按照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如实、自主申报。
重庆:6月25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7月3日前提交至县区,7月10日前县区提报推荐材料,并提出了对近期有上市计划的“小巨人”企业,要慎重考虑推荐,以免降低财政资金利用率。
湖北:6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国家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7月12日前上报,并提出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有关财务数据需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2023年审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原件,如不一致将影响评审结果)。如发现企业申报数据造假,禁止其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各地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另外,湖北提出各市州需统一编制《XX市州2024年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很会任务分解啊……)
截止目前,已发布通知省(市)提出申报条件,均和工信部通知保持一致: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上一轮已获支持企业不再推荐。
目前还未见已发布通知省(市),增设额外申报条件。但部分工信部门在培训/交流中有提出:当前不符合小巨人认定条件的不用申报;亦有工信部门提出一切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来,无需过分解读,不必考虑如负债率高于70%,近两年平均增长率达不到5%等,要做到能报尽报。
考虑到各地的小巨人数量和质量差异,倒是建议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设申报条件,提高门槛。
原因有四:1、工信部统筹分配拟支持“小巨人”企业名额,各省份名额数量基本确定,加之全国平均通过率10%左右,通过率很低,本身就是好中选优,择优推荐,在各地已有未获重点支持小巨人数量确定且较多的基础上,增设合理条件,可以直接筛掉质量相对较低的企业;2、时间有限,增设条件后,各地择优推荐评审工作量减低,更好的报送省级实施方案;3、减轻企业负担。全国平均10%的通过率(各省有差异),没有必要让所有小巨人企业都去申报,减轻多方工作量;4、当地明确申报条件后,促使本年度不符合要求的小巨人企业对标提升,进一步提升当地小巨人企业的整体质量,有利于以后批次获得更多部级切块资金。(工信部门不明确申报条件、又不公开遴选标准,部分企业年年报、年年未被推荐情况下,可能都还不知未被推荐的原因,通知中综合评价、择优推荐,让企业如何对标)。
当然,增设申报条件,提高门槛,对各地工信部门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各地需充分了解当地小巨人的现状(产业分布、行业分布、成长性情况、负债率、研发占比等综合情况),考虑到是综合性评价,设置哪些指标?指标数值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都需考量。
合理的提高申报门槛,可以合理的筛掉一定企业数量,毕竟推荐数量有限。但不科学的增设条件往往也会适得其反(因为是综合评价)。再考虑到今年“三新一强”2000万以上投资计划为核心的申报模式,虽说重点小巨人已申报多次,但这种模式以及各地的充分自主性还是第一年实施,各地也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所以,从目前已发布的省份通知来看:不如不设,能报、想报,尽报!
笔者建议:有条件的省份可以直接简单设置:申报企业当前仍需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认定条件(10%的平均通过率,当前已不满足基本的认定条件,还能获得重点支持?还有必要申报?);根据各地情况,还可以适当考虑增设,如:申报企业近两年研发占比均需≥4%,申报企业需拥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等(考虑到综合评价,其他条件可以不再增设)。
也有人提出本年度复核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但复核小巨人和获得重点支持的小巨人,完全不在一个量级。当然,不增设申报条件的原因也有很多,因为立场不同,高度不同,不再赘述。
备注:通知中如不增设申报条件,但各地在内部推荐评审中都有会评审标准(不一定公开),最后都会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工信部通知中明确提出:各地统筹考虑企业条件及推进计划,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遴选标准,遴选确定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